您现在的位置: 道县新闻网 >> 文章中心 >> 专题 >> 党务公开 >> 正文
关于在全县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方案
道县新闻网 时间:2011-8-24 11:37:51 来源:本站原创

中共道县县委委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县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场党委,各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省、市驻道及县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关于在全县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方案》已经县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道县县委办公室

2011年4月29日


关于在全县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10〕29号)和省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及市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全面推进我县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推进我县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全面推进“四化两型”、“五个永州”建设、“加速率先崛起,跻身全省经济强县”和“十二五”规划,开创科学发展、富民强县新局面提供有力保障。

    二、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

    3、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等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协调运转。积极适应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4、区别情况,分类指导。针对不同类型党的基层组织的特点,确定相应的公开内容和形式,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5、服务大局,促进发展。要紧扣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这条主线,围绕基层党建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扎实有序地推进基层党务公开。

    三、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时限和方式

    (一)公开内容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处分违纪党员等情况。

    8、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本级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和党员的要求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党的基层组织要结合各自职责和特点,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列入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乡镇党委和街道党工委要注重公开事关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的决策和执行情况,特别是关系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研究和落实情况等。村和城市社区党组织要注重公开资产、资金、资源管理有关决策及执行情况等,村党组织要结合“四议两公开”实行党务公开。国有企业党组织要注重公开“三重一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集体决策制度、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制度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等。县直机关的党组织要结合业务工作的开展,注重公开重大决策制定和落实情况等。

    (二)公开程序

    1、制定目录。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类制定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县直机关工委、县委农村工作部、县委统战部、县教育局党委、县卫生局党委、县规划建设局党委、县财政局党组要制定相关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规范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时限等。

    2、实施公开。党务公开依照目录进行。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基层党组织应制定工作方案,报经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

    3、收集反馈。党的基层组织应通过设立热线电话、意见箱、来信来访接待日等形式,认真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群众反馈。

    4、归档管理。党的基层组织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应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三) 公开的方式方法和时限

    1、公开范围。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均应向党员公开;可以向党外公开的事项,要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以适当方式向本单位干部群众和社会公开。

    2、公开方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会议、文件、简报等形式进行公开;需要向社会公开的,可采取党务公开栏、为民办事服务窗口、板报、电子显示屏以及广播、电视、刊物、党建网站、手机短信、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公开。

    3、公开时限。对于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内容应长期公开;对于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应定期公开;动态性、阶段性工作,应根据进展情况逐段公开;临时性、应急性工作应及时公开。

    4、党务公开要注重统筹兼顾,工作中做到三个结合:

    一是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居务公开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等)相结合。在公开载体上实现基础设施和网络资源共享;在公开内容上做到相互融合,各有侧重又相互补充;在工作部署上注意统筹兼顾、整体推进。

    二是公开与办理相结合。要密切结合党务工作有关事务的办理开展党务公开。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依托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建立党务公开服务窗口,将相关党务部门服务党员和基层党组织的职能进行整合,为党员群众和基层单位提供便捷服务。

    三是公开与规范相结合。要通过党务公开来规范党务工作,促进党务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同时通过规范党务工作进一步促进和推动党务公开。

    四、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的实施步骤

    为确保2011年10月底前党的基层组织全面实行党务公开,全县党务公开工作按照“条块结合、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分批实施、及时总结、适时监督”的思路,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

    本《实施方案》下发后,各乡镇场党委、各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以及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党的基层组织要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积极主动实行党务公开。县本级在主流新闻媒体开设党务公开专栏,编印《党务公开工作简报》,建立《道县党务公开网》,并依托《道县政务网》、《道县新闻网》等加强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形成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

    乡镇、村、街道社区党的基层组织,原则上在7月上旬前全面实行党务公开。县直机关党组织,应在8月底前全面实行党务公开。学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应在10月底前全面实行党务公开。各级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统筹协调党务工作开展。  

    (三)检查深化阶段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整改问题,认真总结经验,形成党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五、制度保障

    (一)例行公开制度。列入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由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批准,报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后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

    (二)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员按有关规定向党的基层组织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对申请的事项,可以公开的,党的基层组织应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应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三)党委新闻发布制度。新闻发布要坚持及时准确、实事求是、正确引导的原则。通过发布会、提供新闻采访服务等多种形式发布党务工作信息,为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四)监督检查制度。党的基层组织要结合实际制定党务公开监督办法,通过成立党务公开监督小组、聘请党员作为党务公开监督员等方式,加大监督力度。赋予科学发展指导员监督党务公开工作的职责,注重发挥好党代表、党风廉政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指导作用。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五)考核评价制度。把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考核范围,作为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和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列入创先争优活动、三级联创考核评价内容。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应对实行党务公开作出公开承诺,并纳入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的重要内容。组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公布评议结果。对不按规定公开或弄虚作假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六、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监督检查,党的部门各负其责,党员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县委成立由县委副书记周新辉为组长,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长彭小兵,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唐小青为副组长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纪委。各级各部门要成立由党委(党组)书记任组长、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事机构,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党务公开实践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把实行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纪委做好党务公开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负责指导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的公开;县委办公室负责指导党委全局和中心工作相关内容的公开;县委组织部负责指导党的组织管理、党员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选任和管理等相关内容的公开;县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党的思想建设相关内容的公开和党务公开理论研究,协调新闻媒体,加强党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县委统战部负责指导党的统战工作相关内容的公开;县委政法委负责指导政法系统党务公开工作;县委政策研究室负责党务公开政策及有关重大问题的研究。

    在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设七个工作指导组:(1)县农村基层党务公开工作指导组,设县委农村工作部,负责指导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2)县教育系统党务公开工作指导组,设县教育局,负责指导全县各类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3)县医疗卫生系统党务公开工作指导组,设县卫生局,负责指导全县医疗卫生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4)县城建系统党务公开工作指导组,设县规划建设局,负责指导全县城建系统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5)县财经系统党务公开工作指导组,设县财政局,负责指导全县财经系统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6)县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公开工作指导组,设县委统战部,负责指导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务公开工作;(7)县直机关党务公开工作指导组,设县直机关工委,负责县直机关(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社会团体、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新社会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由县直各主管部门党委(党组)负责具体指导。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纪委党风廉政室,负责全县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情况综合、上传下达、督查考核等工作。党的基层组织是本级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实行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基层党组织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并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创造必要条件,从实际出发,积极主动做好党务公开工作。

    (三)抓好示范点建设。县委常委、县人大主任、县政协主席联系的乡镇场、各专门指导组所在单位和濂溪、西洲办事处为全县党务公开工作的示范点,进行重点指导。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也都要分别确定一个村、社区党支部作为党务公开示范点,乡镇场党委委员、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要经常深入到联系点,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发挥示范作用。党务公开示范点可以与其他各项工作联系点、示范点建设结合进行。

    (四)加强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道县电视台、道县新闻网、道县政务网等新闻媒体,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向广大党员、群众大力宣传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的目的、意义和方法、要求,提高其思想认识,调动其参与和监督基层党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实行党务公开,是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要举措。党的基层组织要结合本地、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努力探索,总结经验,把握工作规律,拓展工作思路,不断把党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加强宣传教育,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努力营造党务公开的良好氛围和舆论环境,促使党员群众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加强调查研究,及时研究解决党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进制度创新,尽快建立和完善配套制度,努力把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转化为具体的政策规定和措施办法,把工作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使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作者:县纪委]
  [责编:张富云]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新闻排行